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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承德市2017年第六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
2017-11-20 | 来源: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分享到  

  承德市人民政府: 

  你市2017年第六批次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,经研究,批复如下: 

  一、同意转用、征收集体农用地33.4874公顷(耕地6.4549公顷、园地23.1891公顷、林地2.1229公顷、农村道路0.0312公顷、田坎1.6893公顷),征收集体建设用地8.7839公顷,转用、征收集体未利用地4.1703公顷,共计46.4416公顷。按照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使用。 

  二、你县要严格按照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,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。 

  三、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、供地政策、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,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供地。 

    

    

    

  2017119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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